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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华市贸促会关于组建涉外法律人才专家库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以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金华市委员会(以下简称“金华市贸促会”)决定公开遴选组建金华市贸促会法律人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特别是熟悉商事仲裁、商事调解、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建筑工程、外商投资、国际贸易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相关领域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或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备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属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系统范围内从事商事调解或商事仲裁的专家学者或法律实务工作者;

    (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3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申请直接入库;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持有律师资格证或者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务

    (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或者行业处分等

    (六)身体健康,有条件参与法律顾问工作的。

     

    三、主要任务

    法律人才专家库建设以培养和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学术造诣深厚的法律人才队伍,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为目标,其主要任务包括:

    (一)受理和调解涉外经贸纠纷;

    (二)代办涉外经贸案件的仲裁、诉讼代理,开展法律顾问服务,代办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提供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参与相关的法律业务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

    (四)参与制订地方外经贸法规工作

     

    遴选方式

    采取自主报名、单位推荐和邀请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自主报名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对金华市贸促会认为适宜的而未报名或未被推荐的人选,将由金华市贸促会特邀推荐入库。

    报名者须如实、准确填写金华市贸促会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见附件),粘贴本人1寸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证书、法律研究成果等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915前提交金华市贸促会。报名者须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纸质2及其电子文档。

    邮寄地址:金华市丹溪路968号商城二期写字楼8

    邮政编码:321017

    联系人:吴秀芳

    电子文档报送渠道(电子邮箱):214471580@qq.com                    联系电话:0579-82468977

     

    、遴选程序

    (一)金华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审查报名者资格后,综合考虑选聘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并考虑地域范围、年龄结构、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拟定专家库候选人员名单

    (二)候选人员名单经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候选人员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向金华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提出异议申请。异议申请须写明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关于异议的证据材料;匿名异议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法律事务部联系方式参照“遴选方式”中公布的内容);

    (三)公示期满后,向社会公布专家库人员名单,建立金华市贸促会涉外法律人才专家库。

     

    、其它事项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请托贿选。出现上述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由金华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金华市委员会

    202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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