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 新闻中心 > 重要公告
  • 关于开展“婺非合作十佳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商协会:

    近年来,我市按照2018年全省开放大会提出的“将金华建设成为中非经贸文化合作交流示范区”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与非洲国家的合作往来,两地经贸、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日渐频繁。为宣传婺非合作成果,挖掘典型案例,进一步促进中非地方合作走深走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婺非合作十佳案例”评选活动,市贸促会组织相关企业、商协会进行案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范围

    1、面向全市范围对非合作单位和企业征集,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企业均可申报。

    2、案例涉及经贸、文化、教育等领域,其经济或社会效益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应用推广价值。

    、评选标准

    1、示范性。参评项目须突出制度性成果和复制推广价值,具有先进示范作用。

    2、创新性。参评项目须在国内或省内具有独创性、原创性,提现创新精神。

    3、实效性。参评项目须在实际工作中已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广泛认同。

    三、申报材料要求

    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婺非合作十佳案例”申报表(见附件),不少于1000字,要求重点突出、逻辑性强,能够体现出参选案例的核心价值。案例内容须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机构或企业简介;2、项目概述、项目运营情况和取得的成效;3、经验总结。

    其他

         本次活动由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贸促会、浙江师范大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金华市贸促会,牵头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对获得婺非合作十佳案例的企业或机构,进行授牌或颁发荣誉证书,并在“金华发布”公众号发布。

    请于730日前报送《婺非合作十佳案例申报表》(附件)至金华市贸促会,联系人:朱方琴,82466323,zfq_OBOR@163.com。

     

    附件“婺非合作十佳案例”申报表.docx

     

     


    分享: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